草案指出,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 具体包括,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提高起征点,加上税率结构的调整,减税规模得以扩大。“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刘昆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以每月取得相对稳定的人群为代表,粗略地计算了下这些改变带来的减税效应。税前月收入27000元的人群,若适用新的税率表,月度缴税额将调整为2700元,相较现在每月减税约1600元。按照税前月收入16000元计算,调整后月度税额约为700元,每月减税约1000元。税前月收入8900元的人群,调整后月度税额约为90元,相较现在减税约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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