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等优点。 据了解,今年面向城区可配租的公租房约在1000套,其中运河怡居佳苑500套,府河新苑230套,顺河佳园300多套,市城区约有1100户家庭申请了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工作人员正在对申请人的收入、住房、户籍、婚姻等信息进行审核。前段时间,位于运河怡居佳苑的人才公寓,80多名申请者相继领到了新家的钥匙。 济阳房管所副所长张明贤:“小区现在还剩余200余套房源,面积都是50平方左右,满足居住条件的,可以单独定向申请本小区,也可以通过工作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请。” 小区都是内都是高层建筑,警卫室、车辆进出门杆、路灯、安全摄像头、消防栓、车辆通行标牌、道路指示线等公共设施一应俱全。小区内的每条道路干净整洁,楼前空地位置栽种了多种不同的绿化树木,每个单元都有防盗门把关。济阳房管所副所长张明贤:“小区现在配套设施非常齐全,水电气基本上都到位,全部满足居住要求,目前在小区附近正在协调公交部门设置公交站点,以后老百姓的出行更加方便,小区附近有幼儿园小学中学都非常齐全,包括医院也就在附近,交通非常方便。” 为让更多的人享受公租房这一惠民政策,政府出台了《济宁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量不低于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总配租量的20%。 外来务工家庭保障条件要求申请人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二周年以上;持有市城区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市四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未租住政府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的都可申请,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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