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547|回复: 3

[济宁资讯] 开口费到底该谁交?济宁人赶紧回家看看购房合同签订日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5 10:08:3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城建开发中心回应称,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201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专项配套费承担方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018年1月1日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中,不得约定由购房者承担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费用。
  如果开发商违规收取开口费,购房者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有疑问市民可咨询市城建开发中心,联系电话:2310803

发表于 2019-1-5 10:16: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管用不管用。羊毛反正出在羊身上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东南居士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5 10:38: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寰宇 发表于 2019-1-5 10:16
不知道管用不管用。羊毛反正出在羊身上

不交就体现在房价上,一点儿也省不了!开发商不会白交这个钱的,都是真金白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5 10:4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南居士 发表于 2019-1-5 10:38
不交就体现在房价上,一点儿也省不了!开发商不会白交这个钱的,都是真金白银

其实以前房价里也有,但是都是再收一次,现在明确了,不用重复交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9 17:54 , Processed in 0.087924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