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说明
尊敬的省委省政府领导:
2018年1月8日,我公司(上海传连建筑有限公司)通过中间人张明高(济宁人、手机号:15550721211),张强(河北人、手机号:19953303535)与总承包中东建设集团公司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分包由其总包施工任务中的东方文博城河西S区装饰装修及二次结构项目施工任务(工程发包方是山东省济宁市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2018,现恳请山东省委省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给予解决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并关注我们为盼!
工程发包方:山东省济宁市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总 承 包 方: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情况反应方(分包方):上海传连建筑有限公司日进场施工,我公司现已严格按合同约定完成第一节点施工任务,但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义务,我公司多次催告要求支付,如今中东公司人去楼空,电话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更是以中东没人到场的理由不给认量,不予验收故意拖欠工程款。
该工程款涉及农民工工资约280万元、材料款约400万元,导致农民工工资、材料款不能按时发放,从2018年9月份开始至今已到济宁市高新区清欠办反应10余次,未得到任何实质性答复,并于2019年1月16日上午前往济宁市人民政府进行正常反应问题,也未得到任何实质性答复。农民工听到结果后反映强烈,要求发放工资,并多次提出要集体到山东省人民政府进行上访,都被我公司人员安抚下来。为确保按时足额解决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恳请山东省委省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给予解决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并关注我们为盼!
工程发包方:山东省济宁市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总 承 包 方: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情况反应方(分包方):上海传连建筑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庞现龙18256484536
工程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孟子大道与蓼河路交叉处往南1000米(蓼河路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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