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图书馆入馆须知
济宁市图书馆系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读者应遵守社会公德、遵从文明守则,维护公共秩序、为建设文明有序的阅读环境共同努力。 一、 为保障安全,读者入馆请自觉接受安检,严禁携带违禁品、管制类物品入馆。 二、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全馆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火种入馆。 三、图书馆为公共文明场所,请着装整洁、端庄入馆,着装不文明者请勿入内。 四、请勿携带食品类和有色含糖类饮料入内。 五、馆内各电源插座不允许插接大于300W的用电设备,违者处罚,所造成损失原价赔偿。 六、请保持馆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高声接打电话和播放影响他人的音乐影视剧等。 七、请保持公共卫生,勿在馆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垃圾。 八、儿童须在监护人带领下方可入馆。 九、入馆后,请妥善保管好您的个人物品,如有遗失,馆方不承担责任。 十、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请勿在桌椅面、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十一、非对外开放区域,未经许可请勿入内。 十二、离馆时如遇监测器报警,应主动接受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不礼貌的言行。 十三、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馆内装有监控,请规范您的行为举止。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市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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