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镇大班额问题全面解决,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重要进展。 (二)主要措施。明确了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九项措施。一是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逐步提高。二是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做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三是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实施新一轮消除大班额规划,2018-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101.7亿元,新建学校78所,改扩建155所,新增教师6332人,有效应对城镇学龄人口增量。四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配置。五是健全农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村教师津贴补贴制度。六是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启动实施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和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七是推进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探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路径,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八是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九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属地职责,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三)组织保障。从加强党的领导、严格监督问责、营造良好氛围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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