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 济宁爆料# 【炸锅了!济宁附属医院电动车收费官方回复:合理合法!】济宁附属医院门口停放电瓶车收费现象存在已久,一直备受争议!就在近日,济宁官方回应了,称电瓶车收费合理合法,又引发了众 网友热议...
济宁附院非机动车停放收费问题官方回复了
1、网友对附院收费不合理发起问政
想问一下,1、附属医院周围一圈都有统一制服收费人员,请问是否合法。2、图1中的收费明细是否有依据,工商注册号是指专门收费的公司吗?3、有些收费区域都有绿色的自行车停放标识,请问为什么济宁其他地方的这种标识区域停车都免费,停到附院周围要交费。4、骑共享电单车停到运河实验中学南面靠近附院附近的定点停车点,会有收费人员阻挠,让停到运河实验中学对面中国银行前面去,这种行为是否有依据。5、附院周围的停车区域是否是属于公众的公共资源。
2、网友爆料济宁附属医院停车收费不合理
3、 任城区官方却回复收费合法合理
您好网友,经核实,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每天有1万余辆非机动车在周边停放,为保持周边道路畅通,摆放整齐,符合济宁市创城创卫要求,2013年相关部门委托济宁市春江物业有限公司对非机动车进行24小时管理,并负责停放处的卫生保洁工作。济宁春江物业有限公司具有一切合法手续,对停放非机动车辆收取管理费、看管费,并提供相关发票。在收费区存放非机动车如索要发票,工作人员会提供。同时附院周边也存在免费停车区,但无人看管,群众可自行停放。感谢您的 关注。
(对于官方回复,小编特意查阅了相关规定,证实医院门口收费行为合法合理,详情如下:)
02
公共区域停车收费是否合法呢?
1
收费是否不是看是不是公共场所,而是看是否经过许可,经过许可,手续齐全的收费没问题。
2
收取过夜费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存在合理性问题,八点就不让拿车是不合理的。这是法院裁量部分。
3
车子丢了是否赔偿的问题,争议不大,一般赔,但绝对不是全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仅在安保义务范围内赔偿,真正赔偿人是偷车的人,保管人承担的是安保义务,是一个补充责任,在找不到偷车人或者偷车的人无赔偿能力的情况下,承担一个补充的责任,以未尽安保义务为限额。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元保管费赔偿几万是不合乎逻辑的,也不符合常理。他们是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被盗的真正赔偿人是偷车人,而保管人也不会替代了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风险,他们承担只是保管的一个责任。那一元保管费,不能理解为,车辆的保险费,而仅仅是劳动力和 车位的占用费。
4
他是否有资格,那要看聘用他的单位,是否有资格,上面说了,收停车费要许可,该名员工是否隶属被许可单位,来判断其是否有权。而且员工的行为归责于单位,不追究员工的,除非故意和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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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给发票收费是不法的。因为发票是你主张赔偿的一个凭证,你没有发票你根本无法向其主张赔偿责任(不是全部赔偿责任)。你会缺乏基础证据,他自认是例外。发票证明了你在那里停过车最直接的证据。不过发票是可以打电话叫税务机关来处理的,拒绝提供发票都可以致电要求税务机关来处理。这是税务机关的职责范围。
对于济宁各大医院门口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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