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一”前白女士向公司提交诊断证明、病历手册等,称医生认为其颈椎问题严重,需全休两周卧床静养。公司批假后两周,白女士未到岗工作。“五一”后公司以提供虚假 信息恶意欺骗公司、病假期间出国游为由将她辞退。
白女士先后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提交了白女士朋友圈截图,显示她“病休”期间在外度假,在当地跳伞、潜水等。白女士则称休病假期间,自己有权外出疗养,放松身心。
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的蔡笑法官认为,白女士在“五一”前请病假拼假去旅游,不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还违反了诚实信用的最基本原则。因此,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解除补偿金或违法解除赔偿金,这可谓“拼假一时爽,失业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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