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32|回复: 1

周口男婴丢失事件系女方自导自演闹剧 多名参与者被拘留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9-5-20 16:32:55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京报讯(记者 雷燕超 王瑞文)“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有新进展。今日(5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该事件系男婴母亲因家庭矛盾,和其亲友策划“自导自演”。目前参与策划的多人已被拘留,“(男婴)母亲尚在哺乳期,等哺乳期过后也将受到处理。”
; F$ R. c5 l' y" y3 [  w7 I5 I0 ]) e. K' z/ C1 U' u% c  r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5月16日上午,河南周口一女子称自己带着4个月大的儿子外出散步,在一处街边游园小径内因病晕倒。等她再次醒来时,发现孩子不见了踪影。随后警方和男婴家人悬赏征集婴儿线索。5月19日,周口市公安局文昌分局通报称,婴儿已于19日凌晨被警方安全找回。
) ~3 O' x9 X! A" Y1 S( |
8 c7 u# q  n- N1 h- m+ J2 T& ]; V今日(20日),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系家庭矛盾,是孩子母亲和家人策划了‘丢孩子’一事。”另一位接近警方的知情人士亦证实,参与策划的有孩子母亲及其亲友,事发后参与策划者迫于社会压力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后在郑州市公安局未来路分局被控制,现已被带回周口。目前,参与策划的多人已被拘留。知情人表示,虽然此事系策划的闹剧,但不希望因此而伤害了关心此事的人。
9 u! R& g. b, N/ P# M  k7 |* @1 R* y" q
早前报道:" J; z# w) V( v5 {8 X

- h6 D* ~0 H  M, M“周口男婴事件”疑有隐情:案发地非丢失现场 警方定性为丢失
/ v6 F' H9 u3 B) f0 D0 K  N- u
2 o" A  o# w$ Y$ B& t有知情人告诉记者,那个所谓的街头游园小径根本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和去年浙江乐清那个11岁男孩丢失案类似吧,但又不完全一样。”
& |% d/ @( n( L9 {/ J" C/ k* b* `! H+ c1 o6 w2 e
案发现场周围的摄像头逐个排查,为何抱走男婴竟没有任何蛛丝马迹?”这个引发许多友质疑的问题,也引起记者的关注。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刚刚从有关渠道获悉,“案发现场并非男婴丢失现场!”“周口男婴事件”背后疑有隐情。2 }! C% ?% }, Z: F* r+ {

" g8 `; I  ^2 I- |! C! O5 \6 ? 20190520_35902_1558341174567.jpg . l. i/ l+ c5 @7 w3 c
根据周口市警方最新发布的内容介绍,5月19日凌晨,经过周口市公安机关侦查,此前发生的“婴儿丢失”警情已经查清。目前,警方已将婴儿从郑州安全找回,婴儿身体状况正常。相关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注意到,较之前的警情通报相比,本次没有了“盗婴案”的表述,而是换成了“婴儿丢失”。此外,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如果真的是“盗婴案”,警方破案之后使用“解救”比较贴切,但这个婴儿被带回后,使用的是“找回”的说法。% B1 `2 F) B8 M8 |
20190520_35902_1558341174592.jpg ; F( j  r5 ^8 {2 a2 G! {* v
一些网友通过留言、电话等方式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事发当天上午周口市气温不是太高,甚至孩子母亲推着婴儿车穿的还是长袖,但不知为何婴儿车始终被遮挡起来,到了树荫下也没有被掀开。此外,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所谓的案发现场两头均有监控摄像头,进出的人员基本都能查到。“案发”之后,几十名民警几乎是一帧一帧地调看监控画面,但摄像头就是没有拍下“嫌疑人作案”或者逃跑时的可疑镜头。同时,案发当天那个时间段,一直有工人在街头游园里干活,但民警走访时,他们均告知未发现异常。( O& X7 F9 A9 z) s( g! U$ [
20190520_35902_1558341174612.jpg 5 u0 k- h4 B/ U
对此,有知情人告诉记者,那个所谓的街头游园小径根本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经被带走了。“和去年浙江乐清那个11岁男孩丢失案类似吧,但又不完全一样。”该知情人说。而在今天上午得知婴儿被带回周口后,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也第一时间联系婴儿的父母,但电话均无法接通。# _8 {; O2 E/ D; [' ?7 x+ t

. r* f3 q9 L; R1 }( w
 
 
发表于 2019-5-20 16: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戏精
4 C- h; o, G+ |  \  s: E真是不负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5-8 08:03, Processed in 0.079931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