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壹粉赵女士通过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她在嘉祥县城建集团康桥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享受“交3万抵5万”的优惠活动,但签完合同后发现,缴纳的三万块钱没有计入购房款,成了负责楼盘销售的第三方收取的服务费。记者走访发现,这位壹粉在售楼处遇到的销售人员是一家地产中间销售机构的员工,销售工作人员表示,购房时已与购房者达成口头协议,三万元属于购房款,但不体现在购房合同上。
销售人员
销售时有口头协议 这三万不计入总房款
赵女士购买的康桥小区正在上房。
“交三万抵五万”收据上却是服务费
21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在赵女士购房的售楼处了解到,目前康桥小区的销售已经结束,正在销售同一开发商旗下的另一个楼盘,同样有交款抵顶优惠活动。记者咨询提前交的钱会不会计入购房合同,对方表示会体现在总房款上。
随后,记者联系到任女士购房时接待她的销售人员。该销售人员称,当时确实有一个交“3万抵5万”的优惠活动。“在我们售房时给消费者出示了价格对照表,将没有优惠的价格和优惠后的价格解释清楚,并且口头协议,交3万元可以享受抵5万元房款的优惠。”该销售人员说,“目前小区马上要上房,业主们拿出当时的收据要说法,如果当时我们没有解释清楚,他们也不可能交钱,当时已经口头协议清楚,抵顶房款的钱不会记入合同总房款。”
针对业主们交的3万元去向何处,该销售人员表示,这笔抵顶款属于一种销售模式,由他们机构与开发商进行资金托管。
同时,记者与该项目开发商嘉祥县城建集团的负责人核实情况是否属实,但一直未能取得联系。
据壹粉赵女士讲述,她在2018年9月份通过朋友介绍得知康桥小区正在售房。前往该项目售楼处咨询,销售人员介绍说所剩房源不多,正在进行“交3万抵5万”的优惠活动。
“当时销售人员说先交3万元作为定金,就可以享受这个优惠活动。”赵女士说,当时她就通过支付宝转账,将3万元转到了销售人员的个人账户上。随后,销售人员当场给她开了一张收据,拿收据后赵女士发现,在收款事由一栏,填写的是“康桥项目服务费”。
“3万元的抵顶优惠款收据,跟购房合同盖的不是同一个章,购房合同中也没把这3万元体现在总房款中。”赵女士向销售人员提出这个问题后,对方未能给赵女士一个明确的答复。
之后,赵女士在康桥项目业主群咨询此事,发现有不少业主与自己经历相同。“三年前我购买水印阑亭的房子时,也有一个1万元抵2万元的优惠活动,当时1万元抵顶优惠款体现在购房合同上,所以这次有这个‘类似’优惠活动,我也没多问,直接就交了。”另一位购房者任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交钱时,销售人员给她手写签订了一份定金协议,随后又换成了收条。
记者采访中发现,针对这3万元,康桥小区的业主说法不一。业主们表示,销售人员对他们缴纳的3万元,说法并不相同,有的说只有交了3万元才能有购房资格,有的则说3万元是团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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