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2019年济宁市稳岗返还和稳岗补贴可以申报了。
稳岗返还方面,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为,2019年1月1日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方面,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因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或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特殊行业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为,按照规定对列入国家、省和市去产能计划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稳岗补贴方面,企业在“十强”产业企业范围内,且符合一般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补贴标准及使用范围,认定的“十强”产业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由30%提高到60%,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简称其他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对依法参保、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且经批准缓缴社会保险的企业,不算欠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可申请上年度已缴纳的稳岗补贴资金。对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在补缴欠费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前年度稳岗补贴(执行当年度稳岗补贴政策)。具体政策,相关单位可咨询济宁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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