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6月1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光亮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禁毒及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副市长吴霁雯、张胜明、任庆虎、柳景武,市政府秘书长薛超文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条例》自2017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我市防治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省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更高标准、更新要求,对《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更新,是有效解决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污染综合防治,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草案)》《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草案)》。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督导调度等作用,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管理,确保新旧动能转换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了全市禁毒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步工作措施,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抓手,着力整治突出毒品问题,强化禁毒工作保障,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会议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会议要求,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不断推动市政府领导班子学法活动的规范化、常态化。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用权,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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