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 网-感知山东 济宁6月20日讯(记者 胡高彤) 公共绿化是城市中的一道美丽风景线,不仅美化了城市,也愉悦心情。然而,就有一些人因为一己之私,将城市里绿化景观里的花卉偷走据为己有,种在自己的私人“小花园”里。岂不知,这既违背了社会公德,更触犯了法律。
5月的一个夜晚,付某像往常一样等到烧烤店的最后一桌客人结账后关门回家。在路上,付某看到路边绿化带种植的月季长得甚是好看,心中打起来了小算盘。付某知道这样做不对,但还是没忍住,眼看着已经快到下一个十字路口,付某想着反正路边的花没人看管,摘走也不会被发现,于是赶紧掉头回去,把一株最“显眼”的进口月季连根拔起,装到自己的电动三轮车上带走了。
好景不长,月季种在付某家的院子里还没有开出第一朵花,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原来,在付某盗走月季花的第二天,常青路派出所便接到了群众报警。报警人称,在环城西路某小区附近种植的月季被盗,所丢失的这株月季是进口植物,价值400余元。接警后,常青路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民警锁定了付某。
当民警找到付某时,他正在自己经营的餐馆内炒菜。民警说明来意后,付某彻底慌了神。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一时冲动偷走路边的月季花竟然是违法行为。目前,付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记者了解到,在近几个月内,常青路派出所已经处理了三起盗窃花卉案件。
偷窃花卉,看起来是小事,其实已经犯了法。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路边绿化带的花卉不得随意采摘,占为己有,否则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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