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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8 18: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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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0.8]7月3日,河南永城一女子醉驾玛莎拉蒂撞宝马,致2死4伤持续引发关注。
[size=0.6]醉驾玛莎拉蒂一嫌疑人父亲为国土局干部,两名死者是公职人员
[size=0.8]7月7日,记者了解到肇事车辆上三名嫌疑人中,张某确认为永城市国土局一中层领导的女儿。宝马车内两名死者也均系公职人员,分别在河南商丘睢阳区人社局和技校任职。
[size=0.8]据永城市公安局调查,2019年7月3日晚,谭某(女,23岁,无业)、刘某(男,24岁,学生)、张某(女,21岁,永城市属企业职工)3人,在永城市东城区雪枫路南段烧烤店吃饭、饮酒后,谭某驾驶豫NExx55玛莎拉蒂轿车,拉载刘某、张某2人离开。
[size=0.8](更详细报道请戳:醉驾玛莎拉蒂致两死,肇事女子家境富裕,车内3人身份曝光)
[size=0.6]醉驾玛莎拉蒂一嫌疑人父亲为国土局干部,两名死者是公职人员
[size=0.8]另外,官方通报,玛莎拉蒂女司机在事发前,与车内两人在烧烤店吃饭。据澎湃新闻报道,7月7日,记者联系该烧烤店一名女店员,她介绍,当晚他们只点了啤酒,但是自己还带了酒,女司机一行三人正常就餐,并无异常。该名女司机夜场店里的老顾客了。店里是提供叫代驾服务的。就餐后,该名女司机就驾驶玛莎拉蒂轿车,载2人离开。
[size=0.8]延伸阅读
[size=0.8]关于该起案件,几位律师给出了解读:
[size=0.8]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三个罪名之间存在区别。危险驾驶罪是指没有引发事故的危险驾驶行为。如果引发事故、过失造成的,属于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是故意造成的,譬如本案,出事前肇事车辆曾与多辆车剐蹭并逃逸,放任危害发生,则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size=0.8]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高级合伙人吴立伟律师: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法》第二章中的一种类罪名,具体犯罪类型有很多种。本案中,肇事司机因醉驾造成多人伤亡,符合醉酒驾驶并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根据《刑法》第114-115条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size=0.8]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简松军律师:交通肇事罪是过失,即不小心犯错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是故意。肇事司机在喝酒之后,放任自己,不顾社会大众的安全,违法驾驶并造成重大事故,属于后者。
[size=0.8]简松军表示,在司法实践中,类似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判处死刑的先例。
[size=0.8]来源:广州日报公众号 综合澎湃新闻、大河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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