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籍男子利用网络以卖肉产品的名义诈骗济宁市民冯某67500元,收到货款后迟迟不给发货,同时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最终,冯某选择报警。 7月2日,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6月6日冯某在名叫“肉交所”的APP上认识了自称有肉产品货源的广西籍男子王某,于是两人相互加了微信,建立了联系。双方谈好价格和数量后,冯某分三次将肉货款转给了王某,共计67500元。 经冯某不断催促,几天后,王某称已经发货,并发给冯某一个物流公司电话,让其去某地址取货。冯某多次前往该地点,均没有收到货物。当冯某给物流公司打电话时,一直无人接听,随后对方又以短信的方式与冯某沟通,并以各种理由搪塞冯某。 察觉到异样的冯某于6月9日选择报警,并不断催促对方退还货款。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接到报警后,初步判断,这是一起电信诈骗案,第一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银行卡进行只付,并将卡内的46000多元冻结。 确定嫌疑人身份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广西省北海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捕归案。 据冯某交代,他所提供的物流公司电话是其本人的另一个电话号码,与王某选择短信沟通,是不想暴露自己。冯某目前没有工作,之所以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猪肉产品的图片和信息,是想骗取他人的信任,为自己的行动提供便利。 7月2日,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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