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梁山发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小学招收本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初中招收本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7月22日—7月23日,各幼儿园按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收取并向招生学校提交报名所需的材料,各小学按各初中招生服务范围收取并向招生学校提交报名所需的材料,也可由家长持户口薄等相关材料到本服务区学校报名。 父母双方或单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有私有房产(全部产权),且户籍与父母在同一户籍本上的子女入学。需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父母身份证、户口薄报名。(拆迁户可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或拆迁协议和梁山县居民住房及附属物调查确认表)。 具有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户籍(原城区非农业户口),本人无房产的居民直系子女,经入户调查,按现实居住地在本服务区学校入学。需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正式的租房合同(两年及以上)、父母身份证、户口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