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了“十四连增”,所有标准提高幅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14.94万名农村低保对象、2.08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和2.05万名特困人员将从中受益。
低保标准
时间:自2019年1月起
地区: 泗水县、 鱼台县、 金乡县、 嘉祥县、 汶上县、 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
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
地区: 任城区、 兖州区、 曲阜市、 邹城市、 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时间:自2019年7月起)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基本 生活标准: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由每人每月8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40元
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由每人每月8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
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一档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二档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三档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基本生活标准: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
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
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一档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二档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三档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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