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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罚款1万?有点太少吧!济宁一医疗美容机构未按要求进行改正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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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8-9 08:53:1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一行政处罚,济宁韩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进行改正,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罚款1万元。
发表于 2019-8-9 13: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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