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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9 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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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爱卫会关于承接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鲁爱卫发〔2015〕3号)要求,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山东省爱卫办组织专家对部分县城创建2017-2019年度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暗访与技术评估,并于2019年8月组织部分山东省爱卫会成员部门进行了综合评审。经过考核评审,专家组认为,利津县、梁山县、汶上县、金乡县、嘉祥县、蒙阴县、平邑县、沂南县、沂水县、郯城县、武城县、高唐县、莘县、阳信县、博兴县、惠民县16个县城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工作质量,现对利津县等16个通过考核并拟推荐命名的国家卫生县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8月28日-9月10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9年9月10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要求实名,内容要求真实。
省爱卫办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
邮编:250014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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