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预计9月25日至10月3日期间,济宁市将出现连续中至重度污染天气,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于9月23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4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请广大市民减少室外活动,做好健康防护。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电动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济宁主城区、各县市区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室外作业环节。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要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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