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济南市莱芜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五)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2013年及以前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7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115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济南市莱芜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0日9:00- 10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20日11:00-10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10月26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 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 10月20日11:00- 10月23日16:00 济南市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9年济南市莱芜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到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下载打印《2019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9年10月28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10月24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文化北路001号,区政府办公楼738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若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A类)、医学类(B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医学类(B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取得2019年10月20日之前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4)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需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5)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拱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由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634-6111638 附件: 1、附件1:2019年济南市莱芜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2、附件2:2019年济南市莱芜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济南市莱芜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1日 ' r8 g& M9 n- R a+ `;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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