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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听途说] 苹果砸伤女婴案开审!每天千元治疗费,索赔5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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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2 12:20:5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0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去年3月发生的塘厦镇某小区高空抛苹果砸伤三个月女婴一案第二次开庭审理。被告人除了肇事女孩及其监护人以外,还有小区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

法庭上,女婴父母要求三方被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共计544万余元。对此,被告开发商、物业公司均称无过错无需赔偿。

据受害女婴父亲描述,女婴发育受到影响,至今还不会走路,肢体一侧手脚均不能动,每日须做康复治疗,支付1000元左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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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乖的 2019-10-12 15:34 威望 +2
发表于 2019-10-12 15:34: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空抛物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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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2 17: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和物业没有什么过错,不能逮住谁就讹谁,如果不能找到谁扔的苹果可以起诉整栋楼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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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2 17: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牌良民 发表于 2019-10-12 17:17
开发商和物业没有什么过错,不能逮住谁就讹谁,如果不能找到谁扔的苹果可以起诉整栋楼的业主。

按你所说,我们也不用再交物业管理费用,都没有任何保障可言,何须物业管理之说,他们是第三被告是很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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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2 17: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北版主 发表于 2019-10-12 17:27
按你所说,我们也不用再交物业管理费用,都没有任何保障可言,何须物业管理之说,他们是第三被告是很自然 ...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包含管理高空抛物的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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