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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被残杀的没被保护,凶残杀人的却得到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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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6 18:01:05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被残杀的未成年不需要被法律保护,而一个凶残杀人的未成年却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如何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如何给老百姓交代?这种性质极其恶劣的手段绝对不能因为未成年就放纵他,后患无穷啊!
 
 
发表于 2019-10-26 19:44: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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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之涯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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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6 18: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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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94527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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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6 18:05: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公平的事太多了,都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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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6 18:1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惠威 发表于 2019-10-26 18:06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每次想起那个自己举报自己的神经病,我就能笑到嘴抽筋。

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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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6 18:13: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最后落实又变成依法官治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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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6 19:05: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球只有两个国家没有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一个是美国,一个是索马里。

         《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十七条规定:
       “缔约国应确保:对未满18岁的人所犯罪行不得判以死刑或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
         第四十条规定:
       “缔约国应致力于促进规定或建立专门适用于被指称、指控或确认为触犯刑法的儿童的法律、程序、当局和机构,尤应:规定最低年龄,在此年龄以下的儿童应视为无触犯刑法之行为能力。”
           美国没签约,所以不受约束,是发达国家中唯一一个可以将未成年犯罪判终身监禁不可假释的国家。2016年全美有2310个未成年而被终身监禁不可假释的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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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6 19:1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畜牲保护法该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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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6 21: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12岁就得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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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6 21:53: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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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7 07:05: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你遇见一个人正在犯罪,你过去呵斥他可以,但是你不能制止他,如果你把他制止伤了,你就有责任,这就是咱的法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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