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意见征询情况及电动车管理方案公告尊敬的金色兰庭小区业主:前阶段华悦物业金色兰庭管理处就小区中大型三轮、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轿车停放管理问题通过发放意见征询表的方式进行了广泛的业主敵见征询,现将征徇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本小区共计4012户,目前已收房3999户,末收房13户,已入住3730户,本次共征询3860户(含部分未入住业主的电话征询)收回意见征询表3595户,其中支持方案一(禁止所有四轮电动车进入小区停放,中大型三轮电动车收费管理)的业主2042户,占比56.8%:支持方案二(禁止已上牌电动轿车进入小区停放。中大型三轮电动车,未上牌四轮电动车收费管理)的953户,占比26.5%,两个方案都不支持的546户,占比15.2%,末表达意见的54户,占比1.5%(收回的业主意见征询表经汇总分类,已建档保存,可随时查验)据此,物业公司道照《物权法》74条之"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业主共有及《物权法》76条之“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他属设施的管理规约,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的规定,通过认真研究及征求政府主管部门、社区街道的意见,本着既道从广大业主要求加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避免园区车满为思,维护保持小区良好秩序的意愿也考虑到有中大型电瓶车业主使用需求及实际困难的原则,决定分两步对金色兰庭小区的中大型三轮电动车和四轮电动车实施管理,其具体方案如下1、金色兰庭是按规划设计建造的人车分流小区,本来就不允许机动车进入园区停放,故从11月1日起全面禁止已上牌电动轿车进入园区停放,对借此寻滋事且不听劝告者交公安机关处理2、从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现有长度超过2米或宽度超过1米的三轮电动车及未挂牌的四轮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签订《园区车辆行驶、停放自律公约》,井允许已登记车辆有信停放园区临停车位内,实施收费管理,逾期未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的车辆禁止进入园区停放,对借此寻滋事且不听劝告者交公安机关处理3、业主现有且已按要求登记挂牌车辆在园区有偿停放期限暫定为6个月,即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其后根据园区秩序情况及广大业主意见,再决定是继续有偿停放还是全部禁止进入园区停放4.、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凡新增的大中型三轮、四轮电动车不予登记办理,禁止进入小区停放5、有偿停放园区公共区域车辆的收费标准为中大型三轮电动车30元/月,四轮电动车60元/月6.上述车辆的公共区域有偿使用费由物业负责收取井建立专门帐户,专项管理,每月公示收费明细及金额,随时接受业主查询,年终统一核算,除去6.8%的税费及10%的管理物料费,其余部分全部均分到户,抵扣业主下年度的物业费。特此公告,望广大业主支持配合!园区是我家,爱护大家
华悦物业金色兰庭管理处
2019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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