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受贿一案。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洪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洪顺利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副司长、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司长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烟草企业印刷和广告业务、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9032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赵洪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洪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洪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五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央视记者 奚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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