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经使用全国统考成绩(简称“国考”)完成了报名,但又想以本省份非统考成绩(简称“省考”)或者以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身份直接认定报名,而且拟重新报名时所申请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与已报名的信息不相同; 2. 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考”成绩,已经使用其中的一个成绩进行了报名,但现在又想用另外一种“国考”成绩报名; 3. 所申请认定的教育局在本季安排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网报,您错报到了前面的时间段(即您不属于前面某报名时间段内应进行报名的人员范围),现在想在正确的网报时间段内报名; 4. 选错了申请认定的教育局,现在想修改到正确的教育局(该教育局的报名时间尚未结束),但错选的教育局已经结束了认定工作。 凡属于以上情况之一的申请人,都无法通过修改已报名信息来解决上述问题。如果想重新报名,只能向本网站提交重新报名申请。但务必请您确定重新报名申请的教育局网报时间尚未截止,否则您本次将无法再报名! 提交申请的办法如下: 1. 将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注明“申请本季教师资格认定重新报名”,并写下您的已报名信息的网上报名号、重新报名原因、联系电话,抄写身份证号码,签上您的姓名; 2. 将写有上述内容的纸张传真到010-58800134(请将复印机或传真机的墨色浓度调浅一些)。 我们接到传真后会及时处理,请耐心等待。您可稍后自行尝试重新报名,无需再来电询问。 凡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况之一的,都无法再重新报名,只能登录后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如不能正常修改报名信息,请联系现场确认点或认定机构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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