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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1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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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目前,全省16个地级市均出台了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137个区县行政区划中有115个实行了禁限放政策。
据介绍,禁限放政策实施后,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火灾(火险)、经济损失均呈大幅下降趋势。据统计,2019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伤亡事故共48起伤57人;与2018年相比,事故数量及伤害人数同比分别降低76.1%、51.3%。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186起;与2018年相比,火灾数量同比降低45.8%。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约57.6万元;与2018年相比,同比下降54.4%。记者还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2019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的时间段(除夕夜晚20时至24时)来看,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与2018年相比,PM2.5、PM10浓度峰值同比下降约50%左右。
近年来,随着安全春节、环保春节的呼声越来越高,全省各市相继出台烟花爆竹限放禁放措施。2020年,全省10个地级市(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聊城、菏泽)实行禁放,其他6个地级市实行限放;137个区县有70个实行禁放,45个区县实行限放。与2019年相比实行禁放的地级市、区县分别增加66.7%、55.6%。
禁限放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控工作。2019年春节期间,各地共出动警力12.4万人次、动员社会力量54.6万人次维护燃放秩序,给予148名非法违法燃放人员行政警告等处罚。今年春节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处置非法燃放行为,为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环境。
注:除经公安机关许可的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以外,主城区禁止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城市属于禁放城市,主城区部分时间段允许个人燃放的城市属于限放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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