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张**,男,汉族,43岁,现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骆楼富豪佳苑。1月14日出现发热、咳嗽,体温最高38.9℃。1月16日,患者乘坐武昌到济宁T180次列车(16车厢)到济宁站下车,约16时20分乘坐12路公交车到新世纪广场站下车,后搭乘出租车回家,患者所乘出租车及车主陈**现已追踪到。17日下午15时自行驾车出发前往嘉祥县。18日下午15时前后返回济宁。19日上午,在骆楼村卫生室输液治疗。1月22日,自行到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入院至24日,1月24日下午,转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体征平稳。
陈某,男,34岁,现居住长沟镇前陈村,1月27日发病,2月4日到定点医院,被收住院隔离治疗。2月15日,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1月14日至1月22日,每日外出营运出租车(鲁HT1592),10时许外出,20时许回家,中、晚餐场所不固定,接触人员复杂。22日后其出租车未再营运。 1月23日10时许,自驾私家车至南张街道办事处对面摊铺购买鞭炮(具体摊位记忆不清),11时许,驾车至父(陈某文)母(贾某兰)家吃饭,饭后与其子(陈某帆)驾车返家。17时许,自驾私家车至长沟镇购物城步行街服装店(其妻高某独自经营)。18时许,与妻一同驾车返家。19时许,驾车载妻、子至长沟西营村岳父(高某河)家。 1月24日10时许,与儿子到父母家,晚饭后返家。 1月25日9时许,同妻、子步行至本村大爷(陈某生)家拜年。11时许,患者一家、陈某祥一家和陈某延一家在陈某延家吃饭。14时许各自回家。 1月26日,居家未外出。 1月27日,出现咳嗽症状,自测体温无发热症状。10时,自驾私家车至长沟镇中心街药房(工作人员为赵某某)购药,期间患者佩戴口罩,购药时无其他顾客。11时,驾车返家。 1月28日至29日,居家未外出。 1月30日15时,先后至华联超市、马大姐水果店购物,期间患者、店员均佩戴医用口罩,店内无其他顾客,10分钟后离开返家。 1月31日至2月1日,居家未外出。 2月2日10时许,其父驾车送其到长沟卫生院内科就诊(接诊大夫李某林)。11时30分,至长沟镇长沟卫生室输液治疗(接诊大夫李某石),期间其父一直陪同,14时离开返家。 2月3日10时,至长沟镇长沟卫生室输液治疗(接诊大夫同上),12时许离开返家。 2月4日6时,自测体温38.5℃,其父驾车送其到济医附院发热门诊就诊,收治入院。 2月6日,转入济宁市传染病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