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如今,微信朋友圈就像我们的“日记本”,晒旅游、晒幸福、晒生活的点点滴滴。越来越多的人在朋友圈分享开心,吐槽不爽,但是您想过吗,在朋友圈“说话”也是要有分寸的,如果你说的话“出圈”“出格”了,比如在朋友圈骂人,性质可就变了,严重时甚至构成违法行为。2019年,李某在朋友圈发布了对张某的侮辱性语言,张某起诉至法院,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三溪法庭对该案依法进行了宣判。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三溪法庭依法宣判了一起侵害名誉权纠纷。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市民小张将公司的汽车精洗美容业务承包给市民小李,随后双方在合作中出现了矛盾。为了泄愤,小李相继在自己朋友圈发布了对小张涉及侮辱性、诽谤性的语言,其中一条还贴出了小张的照片。而且小李发布的朋友圈,还对微信号内所有的好友公开,发布这条朋友圈时,好友人数有700人左右。小张发现后,认为小李的行为有损其名誉和人格尊严,于是在2020年1月13日,小张将小李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李删除发布的侵犯名誉信息,在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小李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开发布微信朋友圈向小张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发布的道歉内容至少保留十天。 这一事件,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有网友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造谣污蔑谩骂也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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