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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9 0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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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在盛世华城小区前期与业主签订的购房认购书说明自签订购房合同后认购书收回作废,作废的东西不能认定为合同纠纷。
2.正式合同没有载明任何关于储藏室的任何字眼和内容,合同没有载明的事件,不能认定为合同纠纷.
3.买房子不是啦家常,口头约定的事件不被法律认可,更不能说把非法绑定储藏室销售说成合同纠纷。
综合上述,关于盛世华城小区捆绑储藏室问题,被汶上县住房保障中心答复成合同纠纷
,住房保障中心走访该项目的责任领导存在工作失察。
以上三点假如能够在法律上证明汶上县盛世华城销售储藏室问题与业主之间是合同纠纷,请贵单位(汶上县住房保障中心)的法务部门,出示各法律法规(标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的第几条)来证明该问题为合同纠纷的证明文件,否则业主有权利在交房时联合起来起诉,汶上县住房保障中心没有尽到住房保障的监督管理和制止的责任。
备注:认购书中第4条前半句提到储藏室,后半句没价格(此认购书约定就有问题)按法律来说,就后半句购房者就可以不买储藏室;第9条是自买卖合同书下来,认购书作废以买卖合同书为准。
贵单位说成合同纠纷,请(住房保障中心)出示合同纠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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