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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1 10: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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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要求现在缴纳2021年1—8月份的学费合理吗?”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反映,金福娃幼儿园通知学生家长已将疫情期间(2月-5月)的费用延迟到9月-12月,现在需要家长缴纳下一年度1-8月份的学费。但根据要求,幼儿园费用可以按照季度缴纳,也可按照学期缴纳,现在让交明年的费用是否合理?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济宁市教育局回复称,据了解,幼儿园因疫情影响,房租和工人工资的开支较大,没有考虑到家长的感受,存在工作方式上的失误。教育主管部门已明确告知不允许跨学前收费,要求园方立即整改。疫情期间4个月的费用如家长同意可顺延至下学期,下学期就只收两个月的费用。如家长不同意,疫情期间4个月的费用全额退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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