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古代 电视剧,犯罪嫌疑人被抓了往往就喊冤枉,这可不紧紧是为自己辩解的口头语,而是实实在在的上诉权利。
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我给大家讲解一下宋朝的司法流程,抓到被告人后,先经过鞫狱—录问—检法的三个步骤,这三步骤的法官是各自独立的,不得相互商议。然后再由所有法官进行合议,最后由州最高法官判定。
在审讯过程中,被告有三次(南宋五次)喊冤的机会,喊冤则意味着可以上诉,只要喊冤案件就得重审。而且,最后法官会当面宣读判词,并问罪犯服不服,若不服则重审,直至没有疑点可以定案为止。这就是古代被抓爱喊冤枉的由来。
大家平时了解到的包公判案,那是明清时期的戏文编的,也没有什么狗头铡,虎头铡,这都不符合宋朝的司法流程。
另外,古代是有严刑逼供的,宋朝也不例外,但是明确规定老人、残疾人、孕妇、产妇等不得用刑,同意案件用刑不得超过三次,只能用杖刑,且总数不能过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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