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2047|回复: 16

[百姓心声] 山东济宁:任城交警趁难敛财 收“黑钱”胆大而熟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22 09:41:41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12月1日夜9点半,一货车行至省道337线济宁西出口时,与骑电动三轮车人发生碰撞事故。司机及时报警,任城区交警达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以周末不处理要求周一上班后处理。货车司机按交警的吩咐执行,将货车开往交警指定停车场内停放。任城区交警既未开具扣车强制措施凭证,也未告知收费规定。
事故现场清楚,责任明确,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理并不复杂。可在济宁市任城区,交警却将此事故处理变为复杂,要求大货车与骑行电动车人协商,才能获得最快处理放行。无奈,货车司机提出承担全责,交警才于4天后给予出具事故认定书。在交警事故处理室内,仅复印几页纸,索要100元费用。货车司机好不容易等待货车放行,可交警又以罚款扣分为由,还要求请示领导批准需要等待时间当天不能放行。司机心领神会,给执法交警1000元现金,罚款记分和请示领导全免,即刻予以放行。不料,司机到停车场求放车,停车场再索要400元“施救费”货车才放行。
以上事实当事人作证,有确凿录像佐证,期望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给予作出公开回应!

发表于 2017-12-22 13:59: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交警就是这个路子,必须举报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足球小将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0: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都是大市的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0:06: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实名举报他,去大市公安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0: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0: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1:0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楼主想怎么办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1:07: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1: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所有的证据到市纪委举报央论坛上没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1: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省厅举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1: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治死黑交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1:39: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3: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2 14: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样的形为应该去市纪委实名举报,在这儿说没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9-1 17:16: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卧槽,这个没人顶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9-1 17:1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叫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9-1 17: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4 21:33 , Processed in 0.106895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