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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1 11: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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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人在汶上县盛世华城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应于2020.04.01.日交房,至今未接到交房通知。 7月8日置业顾问电话通知购买储藏室,如果不买储藏室就不交房,签订合同内为提现储藏室,本人认为开发商捆绑销售储藏室。
已受理汶上县政府
答: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汶上县政府 [2020-09-09 08:51:13]回复如下:
你好网友,你咨询的问题由县住房保障中心答复如下:因受今年疫情影响,导致项目复工较晚,整体比原计划交房时间推迟数月,这点该公司深表歉意,同时承诺会加快进度力争早日交付,还请广大业主稍作等待。经查看盛世华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图纸核实,盛世华城项目其储藏室为1:1配套建设,其储藏室并非规划外搭建。前期该公司销售过程中已明确告知购房户储藏室与主房为配套出售,且双方签订的“盛世华城商品房认购书”中关于储藏室的约定均有具体体现。我中心前期接到该问题投诉后,先后多次联系开发商,并与购房群众代表见面,争取为双方协调协商解决。但该问题本身属合同买卖纠纷,若合同(认购书)中出现未载明事项或存在争议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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