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经济适用房5年后如何上市交易,如何补差价,需要补多少,到哪个部门办理?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您咨询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问题,办理依据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办法》: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之日起满5年,并缴纳政府收益价款后,方可办理房屋完全产权手续。第十一条 缴纳的政府收益价款计算方式为:(税务部门核定的同区位普通商品住房交易计税单价—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单价)×50%×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第十五条 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不满5年的购买人,因购买、继承、受赠获取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将其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原购买价格交由政府回购或缴纳政府收益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政府收益计算公式:(税务部门核定的同区位普通商品住房交易计税单价-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单价)×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 如果您已取得经适房所有权满五年,可以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洸河路74号)1102室提交相关材料,中心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去税务部门提取计税单价,计算政府收益价款。咨询电话:256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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