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合同上写的储藏室公摊面积29.6,实际只有8。公摊面积严重缩水,合理吗?买房子的时候还是捆绑销售,什么屋配什么储藏室,我们自己选择的余地都没有,而且购房时销售也没说储藏室有公摊。一个地下室我们花了八万,比车位还贵。希望政府能帮助我们还我们一个公道!! 已受理兖州区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兖州区政府 [2021-01-05 16:50:34]回复如下: 您的问题兖州区住建局答复如下:感谢您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接到投诉后,我部门已约谈“新百汇华园”项目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情况,并安排工作人员对该项目储藏室面积进行现场抽查、核实。我部门已责成开发企业提供该项目的竣工图纸及测绘所需的相关材料,委托了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兖州中正测绘公司对该项目储藏室进行重新测量。下一步,根据最终测量结果,要求开发企业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对业主交纳的储藏室费用进行结算。若业主对我部门委托的测绘公司及测量结果有异议,也可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复核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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