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鑫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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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r; m- W. Z3 Z2021年3月18日,山东鑫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山东鑫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水性环保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 济宁市 兖州区酒仙桥街道办事处付家楼村东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500m2。主要生产设备有分散机、搅拌罐、干粉混合机、自动包装机等。本项目定员5人,项目全年生产时间300天,每日8小时,年工作2400小时。本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7400吨新型水性环保材料。 2、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2020年9月山东冠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20000吨新型水性环保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1月3日通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批复,审批文号:济环报告表(兖州)[2020]78号。2021年1月公司完成了项目的建设工作,运行至今,状态良好,未受到各级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及群众投诉,已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山东鑫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水性环保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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