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二手车在官方平台发布声明,向人人车道歉。该声明表示,瓜子二手车与人人车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已审理结束,瓜子二手车对判决中所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人人车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郑重道歉。 具体内容为: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车”)诉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19京0105民初8011号案件)现已审理结束。我司对判决中所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人人车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在此郑重道歉。我司承诺停止涉案相关行为,履行法院判决,并将在此后的经营活动中严格审查,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根据裁判文书网发布的(2019)京0105民初8011号判决书显示,原告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瓜子二手车被判向人人车公司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等。 据判决书显示,原告人人车当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称,车好多公司在其“瓜子二手车直卖网”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等平台中,发布了大量含有“行业第一”“行业 No.1”“ 行业榜首”等最高级、绝对性用语以及含有“领先”字样的广告宣传,宣传其为行业第一,目的在于误导公众以获取更多交易机会。人人车表示,该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公司的竞争优势,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认为,人人车公司、车好多公司均为二手车交易经纪服务的提供者,其提供服务的对象、方式、内容、范围均具有高度重合性,属于同业竞争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 法院认为车好多公司目的在于误导消费者,使公众认为瓜子二手车比其他同类竞争者更具优势,其他竞争者都不如瓜子二手车,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以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该行为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不正当地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利益,构成虚假宣传。 法院判决,车好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行为,并履行在其新浪微博、微信号、官网中连续三日刊登声明的义务,赔偿人人车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人人车与瓜子二手车已发生多次纠纷。早在2017年,瓜子二手车就起诉人人车,表示该公司使用“买车0首付,三天包卖”等不实宣传语,这样会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中的虚假宣传。 然而在2019年,人人车反过来起诉了瓜子二手车,认为后者在众多媒体平台的广告词中,出现“行业领先地位”、“二手车行业No.1”等宣传语,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对人人车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今年2月份,法院认定瓜子二手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决瓜子二手车在微博、微信等平台连续三日刊登声明,并赔偿人人车一百万元。但是,瓜子二手车随即公布了行业数据统计表,认为自己确实销量第一,行业领先,不承认错误也不愿赔钱,最终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 其实,瓜子二手车这些年因为广告词问题,已经多次被同行起诉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确各行各业都想在营销宣传中突出自己的优势和地位,但同行竞争还是更应该靠实力说话,真正好的宣传,还得是靠用户口碑来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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