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组织气象、水文、城乡水务、城市管理等14个相关部门和 济宁军分区、山东陆军预备役炮兵师、武警济宁支队、济宁消防救援支队进行了会商,听取了各部门对当前防汛形势的分析研判。会商形成统一意见:本轮降雨强度极大、致灾可能高,根据《济宁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7月15日17时发布防汛Ⅱ级预警(橙色),各级各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范责任
辖区内所有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要全面掌握负责范围内防汛工作,主动熟知工程运行情况,熟知预案内容要求,熟知响应行动,熟知群众转移路线等,认真履职尽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
市主要新闻媒体应实时播报防汛防台风预警 信息,要加大公众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 网站、手机和微信等平台,滚动播报强降雨预报预警信息,提醒公众科学防范,有效避灾避险。
三、做好隐患排查和重点行业转移避险工作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全面巡查水利工程、化工园区、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区域,对发现的险情主动采取预防避让措施,做好转移安置工作。强降雨区涉水景区要提前关闭,并采取交通管制;各煤矿、非煤矿山立即停产撤人;对重点区域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业、休市等非常措施。各县(市、区)、乡镇、村对辖区内危房立即认真排查,确保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
各县(市、区)防指要召集气象、水务、水文、应急、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密会商研判,根据本辖区雨情、水情形势分析,对照防汛预案,及时发布预警,预置物资队伍,做好应对准备。
五、做好水利工程汛期安全运行工作
市城乡水务局要密切 关注天气、雨情、水情变化,做好汛情监测预警及水工程调度工作。行洪河道拦河闸坝要提前预泄,拦河闸全部开启,橡胶坝塌坝运行,病险水库提前腾空库容。安排专人巡堤查险,及时处置险情。大中型水库要提前泄洪迎洪,留足防洪库容,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
六、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预警平台
泗水、 邹城、 曲阜等县 市区要对山洪预警平台进行检查,安排专人保障预警平台正常运行,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学校和重要设施等要加强查险、避险和排险工作,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七、做好城市防内涝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要做好城市防汛排涝抢险及应急排水工作。要对城市下穿式立交桥、道路低洼地段、铁路涵洞等易积水区域及居住区地下室、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等城市地下空间以及建筑工地、危旧房集中区等重点区域,提前落实防洪排涝措施。加强城市行洪、除涝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疏浚河道和管网,安排防洪除涝机动力量和抢险物资,切实提高应急抢排能力,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城市安全运转。
八、做好田间排水工作
滨湖的 任城、 微山、 鱼台、 金乡、 嘉祥等县市区根据排涝应急预案,对排灌站要逐一落实行政责任人和运行责任人,提前打开所有排灌站的排水闸门,要加大对排灌站启闭设备、机电设备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力度,确保正常运行。全面排查、疏通田间竹节沟、断头沟,清理主要沟渠的秸秆、杂草,疏通排水沟渠,确保大雨来临之际,第一时间将水排出。
九、预制抢险救援力量,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
要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备足备全物资,时刻保持战备状态,并做好矿山、危化等企业巡查、排险工作。提前落实工程巡查和抢险队伍,做好防汛物资调用准备,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
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要严明防汛纪律,严格执行防汛工作领导带班和24小时联合值班制度,及时全面收集汛情、险情、灾情信息,特别是遇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要加大值班值守情况的检查力度,杜绝离岗脱岗及信息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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