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据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徐某某涉嫌强奸案起诉书,济宁一男子 在女工宿舍强行欲与女员工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徐某某,男,47岁,1973年2月28日出生,汉 族,农民,小学文化,群众,户籍地是山东省汶上县,住汶上县XX镇XX村XX小区062号。2017年3月3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汶上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 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2021年2月20日因涉嫌强奸罪被汶上县公安 局刑事拘留,2021年3月4日被汶上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害人陈某某的男朋友卢某某和王某某等人合伙在汶上县XX镇开发区经营XX 建材有限公司,陈某某和卢某某平时在公司宿舍居住生活。被告人徐某某在该 建材公司打工。 1、2021 年 1 月 22 日 晚 上 , 徐 某 某 和 王 某 某 在 公 司 办 公 室 喝 酒 吃 饭。 2、23时许,徐某某饭后到女工宿舍二楼陈某某居住的房间,称要陪陈某某睡觉。遂脱掉裤子,露出内裤,欲强行与陈某某发生性关 系。陈某某趁机逃跑。徐某某追赶陈某某至女工宿舍一楼、男工 宿舍二楼等处。因陈某某反抗逃跑、王安柱在场,徐某某未能得逞。 3 、2021年2月20日1 时许,徐某某到汶上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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