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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8月1日起,楼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最高可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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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29:5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来源/应急管理部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发表于 2021-7-30 10: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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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车棚盖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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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改车棚小区的绿化就达不到了,这些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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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该出这种硬性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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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一着火一个楼都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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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多层没有问题
并且是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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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5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阶段推家里去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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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6:02: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有奖金不,去哪里可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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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7: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电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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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8:59: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内不让停 楼下没车棚 下雨淋着 晴天晒着 瞎吊几把操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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