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任城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群众反映问题互相推诿、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通报
2021年7月28日,任城区政务热线服务中心接到市12345政务热线转来“群众反映共青团路轻工机械厂宿舍雨水倒灌问题”的诉求后,同时派单给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两单位未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问题未作分析研判,简单以不属于单位职责范围为由,两次退回工单,致使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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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自2020年9月《 济宁市任城区首问负责制若干规定》下发以来,任城区水务局党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对首问负责制学习研究不深入、贯彻执行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热线服务工作不重视,没有对首问负责制亲自抓、负总责。此次群众反映的雨水倒灌问题,既在区水务局承担的 市区排水工程建设的职责范围之内,也属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区管道路汛期排水职责范围。两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群众观念淡薄,责任意识差,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对部门职责不清楚,对本职工作不认领,尤其是在区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组织查看现场期间,仍然毫无协作配合意识,各执一词、相互推诿,影响了党委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上述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与当前区委大抓执行力建设的部署要求极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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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任城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分别给予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区通报批评,责令区水务局党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分别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扈友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营全区通报批评处理;分别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区河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聂遵海、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主任段启涛诫勉处理;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区水务局污控科副科长郭丙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排水科科长陈振党内警告处分。对调查发现区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存在的相关制度机制不规范、工单研判分办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给予区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全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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