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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济宁人快看:这项退费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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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7 14:57:4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省人社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月缴费基数高于上限18726元的,按照18726元/月进行封顶调整,已征收月份超出的差额部分作退费处理;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月的,按照3746元/月进行保底调整,已征收月份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缴处理;月缴费基数在18726元/月和3746元/月之间的,不作调整”。









01
企业在职职工如何补差?
1—8月份,原临时缴费基数上限为19012元,下限为3457元。9月份之后的缴费基数,社保经办机构已按照上级公布的上下限进行了调整。1-8月份已经申报缴费的,月缴费基数低于下限3746元的,需要按照3746元/月进行补差月缴费基数高于上限18726元的,需要按照18726元/月进行封顶,超出的差额部分作退费处理。单位和个人调差补退部分由单位代为补退差额。02
中断、退休等与单位
脱离关系的职工,如何补差?
《通知》规定:“中断、退休等与单位脱离关系的职工,原则上调整基数需补缴差额由原单位代扣代缴”。
03
哪些职工不需要补差?

《通知》规定:“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已经死亡、出国等账户结清人员,不进行调差补退”。
04
调走、中断人员的缴费
应如何办理?
调走、中断人员的补差,按规定全部产生在其原缴费单位。缴费时,单位需要承担职工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由单位代缴。单位需积极联系调走、中断人员办理补差。

发表于 2021-11-17 15: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只要是退费我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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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7 15: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调的可是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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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7 15: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科学啊,两个零头的一半都没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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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7 15: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废话少说,什么时候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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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7 15: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退费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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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7 15: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18726/3746=4.9989,差别将近5倍呢!什么单位这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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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7 21:02: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几个交那么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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