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济宁至北京航班旅客查验48小时内核酸报告事宜 1.关于济宁至北京航班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起止时间,以“报告时间”到“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准。如无“报告时间”,查验的优先级以“检测时间”、“采样时间”为顺序进行查验。 2.对于核酸检测报告不显示具体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0时计算有效时间。 3.遇航班延误、调时、补班等情况,原起止时间仍视为有效。 4.原则上2周岁以内婴幼儿也应查验,如有采样困难,健康码挂靠父母,行程卡参照父母行程卡,可不需持有相应核酸,采取签署相应承诺书形式予以放行。 以上措施适用于2021年11月17日零时起,到达北京的航班。 旅客可登录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扫描下图小程序,即可进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查询各地防疫政策措施,并获取跨地区出行防疫措施“点到点”实时在线查询服务。 由于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变化频繁,请在出行前务必拨打航空公司、出发地或目的地机场客服热线确认目的地管控措施。因上述原因无法乘机的可及时联系航空公司进行机票退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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