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11月15日正式印发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在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根据各市城区人口总数和住房需求等因素,将16设区市分为三类,明确了不同的发展方式和实现路径。 其中,济南、青岛2个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以实物保障为主、租赁补贴并重,多点布局带动全域,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实现职住平衡。 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聊城等9个城区人口总数超过100万的城市,统筹实物和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结合资源禀赋和需求,合理用好相关土地支持政策,盘活存量资源,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德州、滨州、东营、日照、荷泽等5个城市,以租赁补贴为主,盘活市场存量住房,利用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重点从五个方面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王玉志说,以新闻发布会为契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与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对教育、卫生及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进行宣贯,让有关部门、市场主体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突出抓好济南、青岛2市的工作。我省的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就是济南、青岛,这是我们抓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重点。另外9+5城市,也要指导他们选准重点方向,尽快有所突破。 科学制定全省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目标。初步考虑是40万套(间),其中济南15万、青岛20万、9个过100万人口的城市4.5万、其余5个城市0.5万。把明年作为重点突破年,努力多干、早干、快干。 从济南、青岛两市选出一批示范项目,认真总结、提炼,作为全省的标杆、示范,典型引路,推动面上工作。从教育、卫生、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选树典型,示范引领。 按照住建部的办法,提出对有关城市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监测评价的具体办法,报省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评价结果向有关方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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