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338|回复: 7

[济宁资讯] 举报有奖,最高10万元!济宁公安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物品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2-1-25 14:19:1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物品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枪爆违法犯罪,全面收缴非法枪爆物品,全力消除枪爆隐患,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群众举报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敦促有关人员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

对举报查实的,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落实最高10万元的奖励。举报电话110,2960273(工作日);举报邮箱:jqzb110@126.com

举报奖励标准摘录

一、根据群众举报收缴枪爆危险物品或破获枪爆违法犯罪案件的,视情奖励5000元至100000元。

1、收缴军用枪1支、火药动力非军用枪支1支或者气体发射动力非军用枪支2支及以上;

2、收缴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杀伤性弹药1枚以上;

3、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

4、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

二、根据群众举报,收缴管制器具30把、弩15把、仿真枪15支,易制爆化学品5000克、剧毒化学品20克以上的,或查处涉烟花爆竹类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20000元奖励;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收缴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的,视情奖励1000元。

枪爆违法犯罪有关法律条文摘录

1、《刑法》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刑法》第127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刑法》第128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刑法》第130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刑法》第136条:违反爆炸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7、《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1条:爆炸性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发表于 2022-1-25 14: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钱不好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5 14: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命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5 14: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属实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5 14: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怎么可能接触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5 14: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5 14:2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简情歌 发表于 2022-1-25 14:21
老百姓怎么可能接触到

里面有烟花爆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5 15:0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上哪知道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9-21 01:32 , Processed in 0.079218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