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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禁止哄抬价格!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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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09:48:4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禁止哄抬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整体价格平稳,尤其保障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六)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七)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目前,我市已启动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应急监测,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及时通过络、媒体等平台发布价格信息。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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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ddsl 2022-4-1 10:38 威望 +2
发表于 2022-4-1 09:5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汽油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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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09: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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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09: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看看菜价现在什么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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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09: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青椒10块,土豆3块多,蒜苔1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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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0:0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这通告的空,还不如下去偷拍执法立地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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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0: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一会去大润发逛逛,看看啥东西涨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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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0: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汽油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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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0:33: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打12345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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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0:38: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用吗?超市的价格一涨再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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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0:4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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