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两名货运工作人员被查处
4月15日11时许, 货车驾驶员陈某某驾驶一外地牌照货车,从威海运输石材到牟平。行驶至昆嵛山路与三山大街路口北时,擅自将大货车驾驶室车门防疫封条拆毁并下车,违反市外大货车闭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陈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4月16日9时许,牟平一企业工作人员栾某在烟台养马岛高速南口收费站接货时,因未按规定对货运车辆进行消毒操作,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对其进行殴打。经调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栾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对拒不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从严从快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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