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牵动着千家万户,为进一步助推托育能力提升,济宁市财政部门强化资金筹集,加大奖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建设补助力度。对新建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经验收合格后发放到相关机构。 二是给予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对已登记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乳儿班按3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班按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幼儿园单独开设托班,且经登记备案按普惠标准提供服务的,同等享受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 三是给予托育机构连锁补助。在全市范围内连锁经营(同一投资主体)3家及以上托育机构(每家不低于50个托位),或1家托育机构托位供给150个及以上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是加大示范奖补力度。市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50万元,将“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创建市级示范点”纳入2022年为民办实事范围,在全市范围内遴选15个市级示范点,按照每个示范点10万元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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