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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8 17: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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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新世纪花园小区8号楼二单元电梯因下雨机房进水,导致电梯损坏。当天上午8:30许,该单元居民自发组织去楼顶层 看:发现电梯机房往外溢水。后,电梯损坏。当天,物业在一楼电梯门口张贴告知“因暴雨电梯进水,此电梯暂停使用”。7月7日,物业张贴关于电梯维修分摊方案,通知写明:1、电梯门机板损坏2、维修金额为5760元及每户需要分摊的明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我们认为:当天暴雨,使用单位(即物业)未做好相关预案、并未对特殊天气下电梯运行环境进行检查,且未能及时发现电梯机房进水情况,导致电梯进水损坏电梯部件。该问题是物业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作不到位导致,电梯修理费用理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望市场监管部门对居民予以协助,尽快监督物业恢复电梯运行,保障居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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